湖北部署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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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8日,湖北省食药安办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省监狱管理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,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。
会议指出,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,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覆盖面广、涉及人员多,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重中之重。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是落实食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要求的具体实践,是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,是压实食品安全责任、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。各地要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,提升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,筑牢食品安全防线。
会议强调,各地要压紧压实集中用餐单位主体责任、行业管理责任、属地包保责任和监管执法责任,健全完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。全面督促学校、托幼机构、医院、养老院、机关、监狱等集中用餐单位建立健全人员管理、进货查验、加工操作、食品留样、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,严格执行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制度,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;加强行业监督管理,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,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,完善承包经营食堂的招投标程序,分类推行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;指导各级包保干部开展实地包保督导,对开学季等重点时段,以及用餐人数较多、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堂加大督导频次,确保实现包保覆盖率、督导完成率、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%;严把许可准入关,严格环境卫生和过程监管,严管承包经营行为,严惩违法违规行为,形成高压态势,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。
会议要求,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,细化工作措施,倒排工期、压茬推进,从8月到12月底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;加强制度机制建设,分类制定工作指南或管理标准,健全常态化、长效化治理体系;抓好食品安全业务培训,全面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;建立督导考核机制,对专项治理情况组织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,强化问题整改落实。
文章来源: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